【公告】:113-2學期博士班資格考申請事宜

內容:

113-2學期博士班資格考申請事宜

主旨:

113-2學期博士班資格考開放申請至114/4/15(星期二)

內文:

113-2學期博士班資格考開放申請

  1.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4月15日止
  2. 申請資格: 博士班研究生在入學或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一學期後,可開始參加資格考核,並應於入學或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起四年內(不含休學期間)通過,未依規定年限完成者,由各系所、學位學程通知課務與註冊組應予退學。
  3. 申請資料: 博士班資格考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學分抵免表、考試科目資料。
  4. 考試科目: 「英文研究報告專論」及「博士論文先期計畫專論」
  5. 考試內容:
  1. 英文研究報告專論:撰寫一篇英文專論文章,專論內容由指導教授指定本系六大研究領域之其一領域,專論文章需完成並通過國際研討會之英文現場發表(需檢附現場發表照片),文章之格式與頁數依所提國際研討會之規定為之,文章發表日期需在修課完成之後。發表之文章需使用本系全銜,並包含指導教授姓名,博士生需為第一作者。
  2. 博士論文先期計畫專論:針對特定研究議題撰寫一篇20頁以內具題目、問題背景、文獻探討、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步驟、預期成果之研究計畫書。
  1. 考試標準: 「英文研究報告專論」及「博士論文先期計畫專論」將由3位考試委員(含指導教授)審查並進行口試。每科以70分為及格通過,已通過之科目可保留,博士生應於入學4年內(不含休學期間)通過資格考,未依規定年限完成者,將通知教務處應予該生退學。
  2.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