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各學院經費分配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據「中原大學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實施方案」辦理(附件1),核撥112年度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各學院經費分配表如附件2。
二、申請人應於會議舉行前先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其他單位提出申請,但因逾期申請導致未獲校外單位補助者,本校不予受理。
三、各申請人應備妥以下相關資料各1份,提報各學院審核通過後予以補助:
(一)本校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書(附件3)。
(二)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擬發表之論文摘要及論文全文影本。
(四)國際會議日程表、會議有關資料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五)校外單位補助或未補助函件。
(六)著作利用授權同意書(附件4)。
四、受補助人有下列情事時,應另行提出申請:
(一)因故辦理變更或撤銷者,應提出書面申請書(附件5),並檢附原核定申請書經單位主管簽核後送研究發展處辦理。
(二)無法搭乘本國班機時,應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附件6),經單位主管及校長簽核後始得核銷。
五、受補助人核銷注意事項:
(一)應於返國後2週內,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附件7)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至研究發展處,未依規定繳交報告者,不得核銷本項補助。
(二)本項補助經費為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依計畫年度會計時程,應於返國後2週內繳交補助案件核銷單據至研究發展處,逾期恕不受理。